尊敬的客户
根据工信部《关于“ICP/IP/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”升级启用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电管函[2013]444号)要求,浙江省各接入服务企业于2013年6月22日前完成企业侧系统的升级部署,升级后的系统应符合2.1版本。
2013-7-19接管局通知:7月1日后新提交的备案信息5个证件附件材料要求上传原件,接入商在进行真实性核验时,把证件原件扫描到企业侧系统或保存在接入商本地,提交时上传到备案系统。
2013-7-30接管局通知:根据专项行动相关要求,今年年底内需完成所有存量网站的真实性核验材料电子化上传,请各企业严格按照真实性核验管理规定要求,认真做好备案信息的核验,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。特此通知。
故在进行网站备案、核验时,请及时配合提供以下资料。真实性核验单
1. 网站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(电子版)
2.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(电子版)(若网站法人和负责人非同一人,则需提供委托书,纸质原件)、
3. 企业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: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(含正常年检信息)
4. 网站负责人来我司当面现场核验的照片。
2013年底未完成真实性核验材料电子化上传的网站,管局可以将此做未备案处理并要求关闭网站,需重新备案通过后方可继续运行。
淄博汉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13-7-30
附:淄博汉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